以评促建 引领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农业部专家就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作者:《中国农机化导报》 作者:王晓宇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评价范围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九大作物,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六个主要机械化生产环节,内容细致丰富。为了使地方县(市)更加了解该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意义与具体要求,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张文毅。

  记者:请问制定该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张文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规模经营,对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提出了非常迫切的需求。与现实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有了很好的基础,但仍存在诸多“短板”,机械化在各个环节、各个地区很不平衡,粮食作物产后处理环节、个别粮食作物及多数经济作物种植收获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依然滞后、区域机械化水平差异仍然明显。2015年8月11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部署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意见》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要求,以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以粮棉油糖主产区为重点区域,聚焦九大作物,以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为重点环节,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装备、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改善农机化基础设施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新机制,打造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升级版。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以县(区、场)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是贯彻实施农业部《意见》的重要制度安排。研究制定我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对研究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机械化技术路线,制定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的技术措施,落实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科学评价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指导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500个左右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以评促建,典型引路,对又好又快地推进我国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带动提高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该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制定的过程。

  张文毅: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10月18日发布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是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对应的评价办法。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明确了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和合格标准。评价范围面向我国粮棉油糖主产区,针对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九大作物,涵盖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六个主要机械化生产环节。

  评价指标,设置了机械化作业水平、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3个一级评价指标和10个二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从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进行设置,力求从多角度、全方位、全过程对示范县的创建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设置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谷物产地烘干能力、秸秆机械化处理水平4个定量评价指标,农机装备配备、技术路线模式、社会服务能力、行政政策推动、技术示范推广、公共服务保障6个定性评价指标。其中机械化作业水平为定量达标考核,为约束性指标,是针对机械化装备发展、配备、作业水平的考核,需全部满足指标要求,针对九种作物机械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在机种、机收薄弱环节设定不同指标值,兼顾薄弱、协调发展;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为定性赋值考核,是面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过程的考核,根据权重设定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在设定赋值区间内评判赋值。

  示范县合格标准,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应全部达标,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定性指标评价得分累加达到80分以上。

  应该说,这个指标体系是农机化系统很多专家和领导的智慧成果。2015年下半年,农业部依托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及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成立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课题组通过调研、咨询及验证等方式,历时1年,先后召开4次研讨会议和集中修改,形成《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草案》,在多次征求各省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织了审议,由农业部办公厅发布。

  记者:那么具体到申报的县(市)如何填写和计算评价体系指标呢?具体申报过程是什么?

  张文毅:该评价体系除建立一套评价指标外,还提出了具体的考核办法。评价指标设置了相应指标所需要提供的数据、数据的采集依据、计算公式与方法,考核办法给出具体的评价过程、评价细则与所需要填写的表格,申报县根据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填写相应附件表格即可。

  申报县对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评价范围和要求,进行自愿申报,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分析报告。自评表与自评报告数据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请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初评确定推荐示范县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记者:与以往相比,该考核体系中有哪些新提法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呢?

  张文毅:与以往相比,该评价体系中机械化作业水平指标延伸评价作业环节,包含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6个环节,并强调装备保障能力,如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和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能力。并且,因其为达标考核,所以各环节设立了达标值。

  同时,除定量达标考核外,该考核体系设立了定性考核指标来促进和推动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建设,包括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从装备结构、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推动机制、示范推广培训和农机化公共服务6个方面来引导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建设。

  记者:新评价指标体系与原有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如何衔接?

  张文毅:全程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沿用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中耕种收作业水平指标,根据《意见》,确定评价范围和作业环节,由3个环节延伸至6个环节,评价指标突出全程机械化创建工作全过程考核,实现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评价。

  记者:下一步,专家如何去评审复核推荐的示范县报送材料?

  张文毅:专家通过推荐报送上来的材料,分析上报材料与数据,并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验证,对申报县进行评价,从定量达标和定性赋值两方面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农业部每年9月会集中审核公布一批示范县名单。

  记者: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这一年多以来,取得了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进展?

  张文毅: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以来,农业部成立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以及九大作物专业组,建立了一套县域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选了首批28个示范县,创建了2个整体示范省,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示范县项目的建设与考核正在进行,同时,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以及九大作物专业组结合研究课题、承担的项目和所在地域情况,分别开展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现状专题研究和调研,实地调研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掌握区域部分典型省份的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全程机械化行动打下了基础,为2020年建成500个左右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目标奠定了基础。

  记者:对于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您认为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张文毅:该评价指标体系集中了各省和各专家组的意见,集思广益,取得了初步性成果。由于调研数据和范围的局限性,指标体系存在不足之处,为阶段性试行评价指标,需要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生产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进一步听取各专家组和各示范县的意见建议,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不断验证、补充与完善。

  另外,为保证申报县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指标体系要求上报数据可通过官方数据印证,评审专家依据上报材料,便于到实地复核,有据可循、可查,并且提交的数据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据说明,如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填报的数据需提供近3年购机补贴清单(包含机具种类、型号、作业效率与数量等);县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填报须提供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证明材料,包括机具保有量、作业服务合同等要求,避免数据的随意性、选择性填报,确保数据取得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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