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提升农机推广服务水平

作者: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河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也是农机大省。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和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央一号文件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抓手,围绕健全机构、稳定队伍、理顺体制、建立制度工作内容,不断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河南省代表发言


    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共14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8个,县级127个;同时近几年建立健全乡镇(区域)农技站1030个。

    (二)人员及编制情况

    全省县以上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编制1509人,实有人数1831人。省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编制12人,实有人数14人;地市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编制277人,实有人数244人;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编制1220人,实有人数1570人。人员超编情况普遍存在。

    (三)财政供给情况

    省市两级机构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县级机构财政全额拨款113个、差额拨款11个、自收自支3个。

    二、推广体系建设主要成效

    (一)强化经费保障、项目带动,加快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我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2012~2016年,每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分别补助100、102、105、108、112个县,共计6000万元,用于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彻底改变了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在资金安排上我们严格按照独立机构、经费非自收自支、县推广站人员不少于4人,农作物播种面积20万亩以上、上年绩效考核成绩排名的资金分配原则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级推广服务、科技示范、人员能力建设三个方面。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幅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加强农机推广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每名技术指导员全面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提升农机推广服务效能,引导多方力量参与技术推广,采取多方式和现代化服务手段推广农机化技术。

    (二)强化乡级农机推广力量,提升农机推广服务能力

    为全面提升农机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农机推广服务真正进村、入户、到田,我省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以来整合利用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同时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加强乡镇(区域)农技站的建设,每站投资45~50万元,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每站配备1~2名专职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由县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下派。同时明确农机技术指导员挂靠乡镇(区域)农技站,按照农业技术推广乡镇(区域)站建设要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2015年全省派出或挂靠乡镇(区域)农技站的农机推广技术人员1042人。

    (三)强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农机推广队伍服务水平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机惠农政策,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项目资金,对全省农机推广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15~2016年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开展技术交流等形式,围绕各项主推技术,着力对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水稻育插秧技术、薯类生产机械化技术、根茎类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高效植保机械应用技术、粮食烘干机械化技术和田间管理机械化技术等多种农机化新技术进行省级专题培训27次,共培训农机推广技术人员2160人次。同时我省市、县各级也采用不同方式拓宽农机推广培训领域,与农机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与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相结合,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培训宣传等工作。

    三、推广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一)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发挥政策引导、推动作用

    我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加强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组织协调,拓宽推广经费渠道,争取政府支持,2012年以来争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6000万元,对全省100多个县基层农机推广工作进行补助,同时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了1030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安排上,对县级农机推广机构不独立、人员不到位、财政供给自收自支的县暂停资金补助,2012年底以来,通过项目推动,全省共有18个县明确了县级农机推广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其中:有2个县农机推广机构由财政差供改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有8个县恢复或成立了县农机推广机构,明确了编制和经费财政全供;有8个县在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中,明确了县推广机构编制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农机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创新推广服务机制

    一是完善农机推广服务协作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公益性推广服务。首先是围绕主导产业和主推农机化技术,依托县农机推广部门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现专家与示范基地对接,强化与基层推广部门、科研单位、院校、机手、农民之间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其次是依托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示范效应,普及农机化技术推广;再次是协助农机生产企业做好农机产品售后培训,参与农机作业示范演示活动。二是完善农机推广服务运行机制。全省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全部建立了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明确了农机推广人员上岗条件,县级农机推广首席专家责任、农机推广人员责任和乡镇(区域)农技站推广人员推广责任。建立了绩效考评制度:明确了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对推广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评价的考核办法、对考评结果运用的推广人员奖惩制度。

    (三)探索农机技术推广应用新模式 

    一是充分发挥村干部带头作用,让村干部率先成为新技术应用示范户;充分发挥农机作业组织、农机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机作业组织、农机大户购买使用新机具,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成为既是农机化技术的使用者又是技术宣传员;二是采取多方式和现代化服务手段推广农机化技术。创新推广方式方法,组织农民培训、现场观摩、演示活动,加强农机技术指导员分户指导、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多措并举,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大众媒体加强农机推广宣传力度;健全农机化技术推广网络,促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三是以项目为依托,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做好技术服务为突破口,总结集成优化技术服务模式,推进农机化新技术进村入户。

    (四)做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加快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强化农机政策扶持,大力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为推进基层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条件建设,完善了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了农机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夯实基础,推动了我省开展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工作;强化支撑,促进了农机补贴政策高效实施;拓展领域,加强农机化薄弱环节技术试验示范;创新驱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各位领导,同志们,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平台,对加强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全面提升农机推广服务效能作用重大,我省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更需要加强和兄弟省市的交流,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强推广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设施条件建设,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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