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后购买的大马力国二标准拖拉机将不享受补贴
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王孟鹤)11月2日下午,市农机局召开今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部署第二批国补资金和省级累加补贴资金。
综合考虑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省农机局统一安排我市省级累加补贴范围为购机对象购买的且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100马力以上(含100马力)拖拉机(以下简称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其中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首次纳入累加补贴范围。
为提高效率且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今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确,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买的大马力国二标准拖拉机仍可享受补贴,之后购买的大马力国二标准拖拉机将不享受补贴,购买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市农机局要求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必须在按规定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登记核实手续。要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认真审核补贴档案材料,并组织对登记的累加补贴机具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对累加补贴资金的发放要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支付,按流程快速办理资金发放手续,杜绝吃拿卡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