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组织人员参加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

作者:王建波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4月25日上午9时,三门峡市农机办组织辖区内湖滨区、陕县、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义马市农机、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在三门峡市农业局六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了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上,省财政厅张中亮厅长厅长讲述了2014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财政关于加大补贴力度,加强资金调度、科学下达补贴资金等方面有关政策,省农机局张开伦局长贯彻了农财两部《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及《2014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最后,省监察厅孙运锋厅长做了警示教育讲话。

  从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传来三大利好消息:

  一是从今年开始,我省探索实行跨年度补贴制度。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期只增不减。与此同时,我省将通过改革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实行累加补贴等途径,让农民购买农机得到更多补贴。对于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农机补贴资金如有年度结余,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下年度可继续滚动使用。

  二是合作社首次列入补贴对象,今年,我省第一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省农机局局长张开伦介绍,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给予优先补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为防止挂牌农民合作社与民争利、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资金必须打入合作社账户,而不能打到合作社法人代表或理事长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账户。

  三是两种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据悉,今年我省将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累加补贴按《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对象执行。农用航空器的补贴对象为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敞开补贴,不作数量限制;农用航空器补贴机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全省控制在300架左右。对补贴对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施20%的省级累加补贴。农用航空器,按载重药量5~9公斤、10~34公斤,分别实施10%和20%的省级累加补贴,35公斤以上机型由省级财政补贴60%。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的召开,三门峡市2014年农机补贴工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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